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中新网首尔2月2日电 (记者 刘旭)当地时间2月1日下午,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出席并讲话,使馆公使方坤、领事参赞邓琼参加。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会长王海军、汉城华侨协会会长孙毓绪等20余位侨届代表相聚一堂,共庆新春团圆,共话两岸一家亲。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刘旭 摄邢海明向在韩侨胞送上新春祝福,并表示,刚刚过去的壬寅虎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擘画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中韩迎来建交30周年,双方举行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总结经验,谋划未来。习近平主席同尹锡悦总统首次线下会晤,并通过各种形式保持密切沟通,为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指明方向。全年中韩双边贸易额达3623亿美元,韩国首次成为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两国经贸关系更加紧密,各领域合作破浪前行。
邢海明强调,过去一年,面对愈发复杂严峻的台海形势,祖国大陆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团结两岸同胞推动两岸关系向前发展,对台工作取得新进展。越来越多台湾同胞深刻认识到,“台独”分裂势力操弄“抗中保台”不得人心,“倚外谋独”注定失败。国家统一、民族复兴的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举办旅韩侨界新春座谈会。 刘旭 摄邢海明指出,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中韩关系继往开来的一年。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旅韩侨胞能够和衷共济,同心共圆中国梦;坚守大义,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和外来干涉;以侨为桥,积极推动中韩民间友好。使馆也将继续践行“以人为本、外交为民”宗旨,用心用情用力为广大侨胞办实事、解难题。
中国在韩侨民协会总会会长王海军在座谈会发言。 刘旭 摄与会侨领在发言中表示,将进一步凝聚旅韩华侨华人力量,建设和谐侨社,努力做好中韩民间交流使者。旅韩华侨华人坚定支持党的二十大报告作出的对台工作总体部署和战略安排,坚决反对“台独”势力,反对一切外部势力插手中国台湾事务的行径,期待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完)
贵州茅台重磅公告!事关275亿元特别分红****** 贵州茅台的特别红利即将兑现! 12月20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2022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实施,股权登记日为12月26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27日。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5.23亿元。 用1个月时间分红到位 11月28日晚间,贵州茅台公告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12月14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方案,再到12月20日公布实施公告,特别分红方案实施历时不到1个月。 贵州茅台将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1.91元(含税),这一特别分红方案在贵州茅台发展的历史中尚属首次。国泰君安发布研报称,自2015年起茅台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50%。此次若考虑年中分红272.28亿元,则贵州茅台2022年全年分红将达到547.51亿元,占2021年净利润的104.37%。 对于此次分红方案,投资者持不同态度。有投资者表示,今天贵州茅台每股下跌了58元,相当于市场已经除权了,而每股逾21元的分红在高价股的波动中掀不起太大波浪。 不过,也有投资者表示,每股超21元的分红也不少了,一手就可以分到2000多元。 贵州茅台提示,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对于特别分红的目的,贵州茅台称,一是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二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提振市场信心;三是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 今年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公司 此次贵州茅台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其历史上首次,也是今年来A股第二家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 今年4月29日,中国海油也曾宣布实施特别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特别现金红利每股1.18港元(含税),A股股东股息以人民币支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699元(含税)。中国海油当时公告称,此次派发的股息包括2021年度末期股息及香港上市20周年特别股息。 公开资料显示,在A股市场上,新华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中国神华、白云山等上市公司也曾派发特别现金红利。 分析人士指出,A股历史上派发特别现金红利的上市公司以国企和央企为主,贵州茅台此次大手笔派发特别现金红利为上市公司树立了标杆,不排除其他国企和央企也有类似提高分红比率的动作。 如何判断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能力?上交所此前公开发文称,虽然定期报告中的现金流量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上市公司分红时可支配的现金金额,但是一般理解,公司的分红能力还是取决于经营质量和可以支配的现金流。因此,现金流量指标不宜直接作为判断公司分红能力的刚性量化指标,但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是对上市公司分红能力的侧面印证。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称,2017年至2021年,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超6万亿元。下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仍须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价值创造能力,提升行业机构专业能力,实现实体经济发展、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与投资者回报增长的良性互促。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